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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文化政策考察報告——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赴歐洲考察報告(之三)
一、歷史發展 20世紀80年代初期,希臘在文化領域開始實行權力下放的政策,推動了很多地區性劇院機構及其他地方藝術基礎設施的建設。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城市之間的文化網絡已經建立。1997年,塞薩洛尼基被選為該年度的歐洲文化之都,促進了其城市文化基礎設施的重大擴建。一項 “文化網域”的全國性項目包括10個異地分布的專題網絡,涉及電影到舞蹈、攝影,再到藝術管理和流行文化。地方政府機構負責越來越多的文化活動。根據多年來與文化部的協議,很多文化活動的管理也由文化部移交到其它機構,例如希臘電影中心、國家圖書中心等。 2003年,文化部實行了一項新的計劃,當前政策的重點是平衡中央對地方的作用,鼓勵基金會贊助藝術活動,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并加強國際合作收回非法出口的文物。 二、決策和管理 1、組織機構 希臘文化部的部門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文物和文化遺產、博物館、當代文化、行政支持(包括歐盟和其他國際關系)、修復技術、宣傳和公共關系等。 2、系統概述 文化部全面負責文化遺產和藝術的政策,體育也在該部的管轄范圍之內。在規劃、籌資、控制或執行方面,文化部受到以下咨詢機構的協助,如全國博物館委員會、國家圖書中心、希臘電影中心、考古基金會、希臘文化組織、希臘知識產權組織,以及新成立的戲劇和舞蹈中心。 文化部已成立若干專門部門負責文化遺產的保護。此外,還給予一些考古博物館以特殊權力。幾個主要的公共博物館和藝術館的運行幾乎完全依賴中央政府的撥款,一些非營利基金會或協會也發揮了重要的補充作用,例如貝納基博物館、馬其頓當代藝術中心等。 3、跨部或政府間的協調運作 不同部委之間的合作關系構成了希臘文化政策的基調。除了文化部負責具體意義上的文化政策之外,教育部和宗教事務部、新聞和大眾媒體部、外交部、經濟部等部門也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4、國際文化合作 在文化部的監督下,希臘文化基金與其在柏林、倫敦、莫斯科、亞歷山大、布加勒斯特、索非亞、北京等地的分支機構或代表共同合作,積極在國外組織希臘語言、文學與藝術活動,出版刊物,同時還測評和協調現代希臘在國外的研究。 活躍在國際文化合作中的機構具有多元化的特點,獨立的非營利基金和一些大型私營公司也一直在財政上積極支持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如巡回展覽和音樂會。 此外,希臘文化部在與其他政府部門的合作中,大力支持有關現代希臘(“新希臘”)研究的學術項目,也大力支持世界各地的希臘文化團體、活動和節日。另外,推行了一項與上述政策相輔相成的措施,提高旅居國外的希臘人對自己母語和文化的認同。 三、文化政策的基本目標和原則 1、當前文化政策模式 希臘遵循多元的文化政策模式。在起草和執行文化政策中,特別是在文化遺產領域,政府享有干預的特權;不過,制定和實施具體方案已越來越成為部門或地方的責任。 2、國家對文化的定義 政府的政策文件中沒有對文化的官方定義。但希臘憲法間接提到文化,承認藝術表達的自由,國家有義務支持藝術創作和保護文化(人工)環境。文化部的責任包括保護文化遺產(考古和民俗文化),藝術和文學創作者(包括美術及視覺藝術、戲劇、舞蹈、電影、音樂和文學)和他們的知識產權,發展藝術教育,保護當地文化和文化多樣性,促進國際文化的交流合作,實現文化的民主。 在過去十年中,政策性文件越來越多地使用廣義文化的定義,它是指從史前到當代的文化遺產和文學與藝術創造力的所有表現形式,以及與鼓勵創新和自由享有文藝作品相適應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 3、文化政策目標 希臘憲法明確表明了平等享有及參與文化生活的原則,這體現在地區和城市在藝術基礎設施上的投資。學校教育課程、免費參觀博物館和考古遺址,都是為了培養年輕人對文化和藝術的積極態度。在考古遺址、博物館及文化場館,龐大的無障礙工程也正在進行中,目的是方便殘疾人士的使用。 四、當前文化政策的發展和相關問題 1、文化政策的主要問題和優先考慮事項 在過去五年的政策性文件和預算分配中可以看出文化政策中首要考慮的問題包括如下幾個方面:保護、保存希臘歷史上所有時期(包括最近的過去和當代文化)的有形或無形的文化遺產,和所有在希臘境內曾經或正在蓬勃發展的文化團體和傳統。文化遺產一向能獲得較高的撥款,也一直在尋找新的保護思路。 通過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來加強希臘與其他國家(如歐盟其他會員國、鄰近國家,在重大國際問題有舉足輕重作用的國家和擁有大量希臘移民的國家)的關系。在此背景下,希臘文化月以及在國際著名博物館舉辦的考古展覽成為優先考慮的對象。 引進科學標準和性能測試機制來合理化文化活動的籌資和監控。此外,結合傳統渠道(如博物館內的商店、復制考古文物,和針對一般公眾的出版物)和數字技術,采用更有效的財務規劃來開發文化遺產的資源。現在的情況是,越來越多地通過私人經營的方式和方法來定位、包裝和推廣能產生效益的希臘藝術及文物。 繼續文化和藝術基礎設施的擴建和現代化。建設了很多新的博物館、永久性展覽館、音樂廳等,例如最近的新衛城博物館,同時擴大或重新開放大型私人博物館,如貝納基博物館、希臘世界數字劇院等。 鼓勵所有地區的公民平等參與文化生活,通過大力發展文化機構,為地方一級的文化活動的開展提供基礎設施。 2、相關問題 (1)文化產業政策國家一直是文化的主要贊助者。文化基礎設施、機構的私有化不是現行政策的優先考慮對象。 (2)新技術和文化政策 最近修訂的希臘憲法指出,參與信息社會是所有公民的權利?;ヂ摼W使文化領域產生了重要變化。在2003年只有少數的博物館和藝術機構有自己的網站,但現在越來越多的文化團體在網上呈現其部分收藏。截至到2008年,大概超過200多所此類機構受到希臘信息社會計劃的經費資助,將其藏品的數字化影像資料呈現在網絡上。 (3)遺產的問題和政策 一個顯著的政策轉變是在上世紀90年代末,首先,意識到有形基礎設施的投資是必要的,但不足以促進文化遺產的發展,第二,建立遺產管理的社會和財政責任制。 用更加綜合的視角來看待文化遺產,無論是跨越歷史時期還是跨流派和學科。在此背景下,最近新修訂的法例規定了管理所有物質文化遺產的共同規定,不只包括古跡和考古遺址,也包括較近期的建筑遺產等。 試圖建立文化遺產和當代藝術之間的協同作用。例如,越來越多地使用文化遺址(如古老的劇院)作為戲劇、音樂等文化活動的場地。這種做法通常會獲得成功,但受到部分考古專業人士和保守派的批評。 五、文化領域的主要法律規定 1、一般法律 (1)管轄范圍 文化部通過其中央和地區部門負責保護古跡和文化遺產。文化部越來越多地與私人團體和機構合作,致力于文化生活質量的提高。主要體現在文化創作和文化參與上,如在2007年新成立的國家戲劇和舞蹈中心。通過與文化部簽署“綱領性合同”的機制,允許當地政府建立文化機構(如市政公司)來計劃和管理文化項目。 (2)社會保障框架 表演者的工作往往是短期的,因此很難獲得退休金。藝術家和作家的社會保障框架仍然嚴重不足。文化部已幾次介入并資助經濟困難的作家、藝術家或演員。名譽退休金計劃僅限于少數全國知名的作家和藝術家。 (3)稅法 2007年開始,希臘為贊助藝術提供重要的稅務優惠措施??梢杂脤嵨镏Ц端囆g收藏繼承稅這項措施有利于減輕突然繼承了大量收藏的人所面臨的沉重的財務負擔。作家和藝術家的創造性作品所獲得的收入免繳增值稅。 (4)語言法 現行法例包括幾項措施,旨在促進希臘文學的發展和文學作品的翻譯。特別措施包括頒發文學獎以及由國家圖書館或他組織購買作品的版權等。 此外,希臘語電影和希臘電影制作人制作的電影有資格獲得希臘電影中心的資助和國家給予的獎勵,尤其是在塞薩洛尼基電影節的帶動下。此外,放映希臘語電影的影院和發行希臘語電影的電影發行公司可以獲得退稅的優惠政策。 2、特定行業的立法 (1)文化遺產 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現行法例可歸納如下:文化遺產的概念擴大到包括所有存在于希臘的文化物品,包括不可移動的古跡和遺址、可移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包括口頭傳統、神話、音樂、舞蹈、技巧和實踐),無論文化淵源或傳統,涵蓋考古的、人種的和更廣泛意義的文化遺產;保護的概念擴大到包括物理保存和保護、鑒定、研究、存檔和文化遺產的社會學、美學研究和教育方面;法律的適用范圍涵蓋從史前到現在所有時期的文化遺產,對不同類別的文化遺產對象給予不同程度的保護;明確規定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法(如盜竊、破壞古跡、非法挖掘等)的嚴厲的刑罰措施;法律規定了國家考古部門、學術機構和外國考古機構在希臘進行考古研究的先決條件,并規定所有研究人員有及時出版他們研究成果的義務;明確詳細地規定了如何獎勵發現文化遺產的人;規定了私人或公共實體作為博物館所必需滿足的在基礎設施、工作人員及運作方面的條件;所有國家承認的國家博物館和非國家博物館,必須達到特定的收藏管理標準,并提供進行研究和公眾參與的服務;私人博物館可以獲得國家補貼。 (2)文化產業 目前,希臘還沒有為文化產業制定專門法律,因為文化產業還沒有真正被視為一個有強大凝聚力的活動領域(尤其廣播電視媒體被視為一個獨立的領域,由單獨的法律進行規范)。 支持制作故事片、電影短片和紀錄片的機構是希臘電影中心。此外,電視臺須提供資金來促進電影業的發展。圖書出版、戲劇、音樂和其他表演藝術得到來自文化部的國家補貼,也受到其他部委或機構(例如,圖書館大量購買書籍,劇院門票分配給低收入者)的資助。 (3)大眾傳媒 自80年代后期以來,希臘的視聽媒體部門分為兩個層次:公共電臺和電視臺,以及大量的私營電臺和電視頻道。私人電視頻道不側重文化節目,相反,公共廣播電視公司側重教育和文化節目。 希臘電影中心是由文化部監督的一家促進希臘電影發展的公司,現在平均每年資助15部故事片,15部短片和5部紀錄片,支持放映希臘和歐盟電影的電影院,鼓勵基金會和公共部門之間的合作。 六、文化機構和新的合作伙伴 1、公共責任的重新分配 希臘在權力下放和私有化的問題上以以下兩方面為基礎。首先,建立和加強在“手臂距離原則”下運行的組織和機構的作用。其次,把藝術發展的籌資和運作責任轉移到地方政府。除了在考古遺址和博物館進行的工程仍然在文化部的直接控制下,其他有關文化的大部分建筑工程及項目方案(如藝術節的組織)已經由地方政府進行管理和資助。 2、主要文化機構及其發展 地方的藝術團體通常由市政府設立,并同時獲得當地政府和文化部的資金,如何使用按三方協議的方案決定。除了一名非執行董事由文化部委任,董事局委任由當地政府決定。這些團體大部分是公司或基金會的身份,這使它們在人員編制、財務管理和運作上擁有相對的靈活性。 3、新興的伙伴和合作 在過去的25年里,基金會贊助藝術對希臘文化產生了重大影響,無論是在新機構的成立上還是為大規模的文化活動提供關鍵支持方面。很多機構的建立是在基金會贊助的基礎上實現的,例如Goulandris自然歷史博物館,Cycladic藝術博物館,DESTE當代藝術基金,安德羅斯島上的Goulandris現代藝術博物館和希臘世界基金。再如,國家收購Kostakis私人收藏后,成立了位于塞薩洛尼基的國家當代藝術博物館,這是一個很重要的20世紀初的藝術收藏博物館。 公私營機構合作最突出的例子是雅典音樂廳。經過20年的努力,用古典音樂支持者組成的音樂之友協會的初始資金建立了雅典音樂廳。它是雅典第一個擁有先進的表演和錄音設備的音樂廳,其最近建成的會議中心成為舉辦文藝活動的重要場所。雅典音樂廳已被確立為一個獨立的基金會,董事會成員由國家和音樂之友協會共同委任,其年度項目和計劃得到國家的大量補貼。 2007年的文化贊助法向贊助人提供免稅政策,預計將會對文化機構和樂于支持藝術的公司之間的新的合作關系產生積極影響。最近對私人藝術收藏和博物館進行立法,旨在更統一地規范這些藏品和博物館建立、運行以及受到國家資助的條件。我們需要拭目以待,看看這將會對捐助者和國家之間的合作產生怎樣的影響。 七、支持創新和參與 1、直接和間接支持藝術家 國家間接而非直接支持文藝創作。例如,文化部與私人畫廊合作,支持“攝影月”活動,為攝影作品的銷售提供平臺。此外,把公共建筑物預算的1%強制用于收購藝術作品。 文化部建立了普遍的名譽退休金計劃,發放給受到認可的作家和藝術家,不過,通過這項計劃發放的養老金非常微薄。 (1)獎勵和助學金 國家文學獎已經進行改革,在嘉獎偉大作家一生突出貢獻的同時,也根據年輕作家在過去12個月內發表的作品照顧他們。在塞薩洛尼基電影節和短片電影節上頒發電影和短片優質獎。塞薩洛尼基音樂節最近很流行,為還沒出名的流行音樂作曲家和歌手提供競爭和宣傳的舞臺。此外,還有一項通過旅行獎學金和助學金的計劃支持年輕藝術家。 (2)支持專業藝術家協會或聯盟 主要的作家聯盟、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協會均獲得文化部的資助。 2、文化消費和參與 對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學生、導游和記者等實行免費參觀博物館和藝術館是希臘的一貫政策。此外,在淡季的星期日,博物館向所有人免費開放,超過65歲的老人享受低價票。收入較低的工人及其家人也享有劇院門票的低價優惠。 文化部和教育部聯合發起了梅麗娜藝術教育項目,為在校兒童提供有關文化遺產和藝術的課程,這與學校課程體系形成互補。 國家圖書中心推行特別計劃改善某些群體的閱讀風氣,如欠發達和多元文化的Evros地區的14個公共圖書館與地方政府合作,支持讀書活動。另外,在希臘各地區的1000多所學校中進行“閱讀接力”的比賽活動。 3、文化藝術教育 (1)藝術教育 希臘的藝術教育遵循雙層結構。一方面,上世紀90年代,教育部一直在逐步改革中小學的課程,使之包含更多的藝術教育內容,還創建專門的音樂中學。另一方面,藝術教育屬于非正式課程,由與學校有合作關系的文化部相關部門或非營利性藝術機構組織。 1995年,由文化部和教育部共同啟動的梅麗娜方案,涉及面廣并考慮到跨學科的學習方法。該方案發動了100多所希臘小學,同時也包括大量文化團體,目的是培養教師和學生的藝術敏感和創造精神。活動包括教師研討會,制作模型材料和工具,參觀藝術遺址,安排不同的藝術家訪問學校等。 藝術和文化管理教育仍然遵循傳統結構,有戲劇專業、美術專業、考古學專業、人類學專業、文化和媒體研究專業等等,但只有極少數專門側重文化的專業,例如派迪昂大學的文化管理碩士,雅典大學和塞薩洛尼基大學開設的博物館研究碩士課程,雅典美術學校和愛琴海大學開設的數字媒體藝術研究生課程,以及愛琴海大學開設的文化傳播和技術本科課程。 其他的藝術教育項目包括:結合博物館和學校教育的項目;由國家圖書中心和“兒童與青少年書籍組織”聯合進行的項目,旨在學校兒童中間鼓勵創意寫作和文學閱讀;塞薩洛尼基電影節的相關活動鼓勵高中生在知名電影制片人的監督下制作短片;與雅典音樂廳合作進行的教育方案;希臘世界基金的教育項目,應用最先進的信息技術媒體,如虛擬現實裝置,作為解釋及學習有關希臘歷史和文化的一種手段。 (2)跨文化教育 過去十年,在希臘各地成立了幾所跨文化教育的學校,開發了一系列課程,培養滿足跨文化教育需要的教師。在普通學校也引入了跨文化教育的基礎課程,以幫助移民家庭的子女融入希臘的教育制度。 雅典大學、薩洛尼卡大學和波羅奔尼撒大學已參與到地區合作項目中,編纂關于跨文化的教科書和教學材料,為東南歐的歷史和文學進行更多元化的闡釋。 4、業余藝術、文化社團和社區中心 在希臘有很多文化協會,大多是當地歷史和傳統文化協會以及電影俱樂部。他們在出版、組織講座等方面很活躍。一般來說,這類協會都會獲得國家或地方政府的一些財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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