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文化創意產業園(國家產教融合基地)于2024年7月正式啟用,主要分為社會服務用房、教師科研用房和配套后勤保障用房等用途。產業園首批入駐18家企業、27個科研工作室,包括行業領先的企業設計研發部門、行業駐會機構、設計企業、教師工作室等多種類型主體,涵蓋品牌、包裝、產品、游戲、展示等多個領域方向,通過打造創意設計生態,集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搭建起了產教融合、校企業合作的平臺載體,形成了“企業出題、科研解題、項目合作、人才交流”的創意循環機制。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文化創意產業園
入駐公告(第二批)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文化創意產業園(國家產教融合基地)于2024年7月正式啟用,主要分為社會服務用房、教師科研用房和配套后勤保障用房等用途。產業園首批入駐18家企業、27個科研工作室,包括行業領先的企業設計研發部門、行業駐會機構、設計企業、教師工作室等多種類型主體,涵蓋品牌、包裝、產品、游戲、展示等多個領域方向,通過打造創意設計生態,集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搭建起了產教融合、校企業合作的平臺載體,形成了“企業出題、科研解題、項目合作、人才交流”的創意循環機制。


為進一步推進園區文化創意產業集聚發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第二批入駐單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政府(企事業單位)與山東工藝美術學院共建的研究機構;先進制造企業的設計研發機構;知名設計企業的駐校分支機構;相關設計行業協會的駐會辦公機構;企業研發中心、設計分支機構等;成長型中小微文化(設計)企業;文化創意產業上下游企業(研發機構);符合園區設計產業鏈構建要求,能與學校產生實質合作的其他社會企業。
(一)業態條件
申請入駐的機構、企業主體和經濟性質應當符合產業園整體定位,或是與產教融合、文化產業、設計產業等相配套的關聯行業企業。
(二)規模條件
入駐企業(機構)要求具備一定的規模、業務工作開展較好、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有助于產業園更快更好發展。鼓勵引進規模實力雄厚、服務產品成熟、能發揮帶動效應的設計企業機構,以及符合園區產業發展方向、能為園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力支撐的企業機構入駐。
(三)其他條件
入駐主體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獨立法人機構,能夠依法繳納社保、征信良好、無勞務糾紛或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等。
(一)提出申請
學校合作發展處發布公告,擬入駐企業向學校合作發展處提交以下資料進行申報:
1.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文化創意產業園入駐申請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經辦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簡介、榮譽稱號及其支撐材料;
5.企業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審核審批
合作發展處認真審查申報材料,提出審查意見。學校進行復核,依據有關規定按照程序要求評定入園企業并進行公示。
(三)企業入駐
經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由合作發展處出具入園通知書,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入駐協議的簽訂,20個工作日內入駐園區辦公。
入駐企業須自覺服從學校管理,能夠與學校產生緊密關聯。與學校簽訂合同,并交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及水、電、空調、物業等相關費用,具體按國家及學校的規定執行。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產教融合基地(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1255號)
(一)快遞送達
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1255號山東工藝美術學院合作發展處 王老師 收 15553166003
(二)自行送達
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1255號山東工藝美術學院合作發展處 2號教學樓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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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合作發展處
編輯 | 李炳輝
責編|于楨超
編審|李 淼、王洪波
終審|孫 磊、張 焱